1.卫公结队法(2 / 2)

加入书签

现在高岳所期望的,正是要把白草军教习为诸葛亮、李靖所认同的“节制之兵”。

如今我唐的军队不是数量少,而是太没节制,所以和外敌对战,往往败多胜少。

现在高岳先遵照皇帝先前的廷议,将兵和射士统归白草军编制,但平日驻屯却有明确的区分。

如果说将兵是“合营”,集中定居在兴元府城旁,那么射士便是“散屯”,即分散驻扎于军屯、烽堠要道和各军城处,军屯主要有洋州月河谷,兴元府黄泥河、山河堰,军城为兴州略阳,凤州河池,及洋州利州等府衙要冲所在。

在射士的编制上,高岳撤销了原本在百里城的“屯队制”,要求射士和将兵同样实行“结队法”:

队法不太同于伍法,兴元府模仿的队法源自李靖——以三兵为“火”,三火九兵为“枝”,而后五枝四十五兵为“队”,也叫“撞”。

火有火头,枝有枝头,至于每撞则额外设立五名基层军官:撞头一人,押尾一人,旗头一人,兼旗两人,合在一起共是五十名官兵,这和后代的三三制颇有类似之处。

每一火共用一炉灶,每一枝共用一营幕(营帐),配一十驮马。每次立营时,除去枝头外,五名基层军官各监管一枝。

教习、列阵、作战时,撞便是最基层的编制,撞头立在最前,旗头次于其后,再往后兼旗分立左右,四十五名士兵按七、八、九、十、十一的数目分为五行,押尾一人执长刀于后监督军纪,遇士兵畏缩、不遵号令等情况,有权斩之。(1)

当然对于射士来说,他们虽遵行的是结队法,可半农半兵的身份也决定了,结队法实际也等于他们平日里屯田时的编制,三兵便是三户(在兴元府,士兵和家属住在一起),共同负责一片田地,共享兴元府提供的农具、军器,和平时共同耕织,战时互相帮衬。农忙时为农,追集出征时为兵。

“撞”(队)这种单位再往上亦可变化无穷,高岳在和高固商议后,把白草军简化为将、部、营三层作战编制(2)。

一营共九撞,合计四百五十官兵,设营将;

一部为三营,合计一千三百五十官兵,设门枪将;

一将为二部,合计二千七百官兵,设门枪兵马使。

全白草军步卒共有五将十部三十营二百七十撞,共计一万三千五百人,布阵时八部按照诸葛亮的八阵图,占据四正四角,分别由左军门枪兵马使、右军门枪兵马使、前军门枪兵马使、后军门枪兵马使统之——中军门枪兵马使所领的两部兵,为“余奇之兵”,居于中央,归中军门枪兵马使高固指挥。

此外又有骑兵共三营,分为“战骑营”、“游骑营”和“陷骑营”,归明怀义、米原、沙通分别统带。骡军也有两营,归徐泗、朱博统带——白草军马兵和骡子兵,共两千两百五十人。

余下还有五营,高岳统一设为“飞山五营”,是白草军里的砲兵组织,负责定放、拽索,让郭再贞统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