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杂给五万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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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唐帝国的各道来说,上供、送使和留州三品的比例是各不相同的。总体来说,浙西、浙东这样的相对安宁,军事压力没那么多大的地区,上供比例就要高,超出一半;而西川、兴元这样军事压力较大的地区,送使和留州的比例就要高,因为要养兵。

“先前圣主又送四千淮西兵来,本镇兵额也向上增加,即官健(白草军、淮西兵这些正规队伍,由送使钱养着,节度使一级的财政)额度为一万一千,土团(州兵团结子弟,由留州钱养着,州一级财政)额度为五千,官健需有口粮、衣赐、杂赏,土团需有追集用的粮酱菜,再加上府州官佐的俸料支用,如此军资钱每年合计为三十二万贯。”

那么所谓的“军资钱”,支用的用途主要是六处:

官员们的俸禄;

军队的衣、粮、酱、菜;

修造甲仗军器费用,这倒是小支出,因朝廷现在答应出,比如李适就要给兴元府三万贯,专门用于修造兵仗;

赏设钱,即“赏赐”和“设宴”,募兵制下不管是招兵还是让当兵的保持忠诚度,都离不开钱和酒肉,这是笔浩大的开支,并且无法测出定额,军资钱如不够,还得另外想办法获得,比如向百姓征两税钱外的加税;

军马钱,买战马和养战马都要钱,自不必多言;

馆驿钱,这部分钱也要从军资钱里支取。

听到韦执谊的测算,高岳点点头,便示意他进一步说下去。

韦执谊便说,军资钱外,还有兴元府的“杂给用钱”,每年的额度是八万贯。

这所谓的“杂给用钱”,说穿了就是高岳这位府尹和洋、利二州刺史的“私库钱”,类似皇帝的琼林、大盈库,其中高岳头上是五万贯,其他两州的刺史,也各有万多贯。

听到这个数字,高岳也不由得愕然,他刚刚到任兴元府少尹,就忙着带军队出去打仗,没想到享受独镇一方的杂给用钱竟然恐怖如斯!

高岳不由得迅速在心中算了一笔小账——如今他为兴元府少尹,我唐的内外官俸料制度规定,为京兆及各府大尹者每月俸钱八十贯,为少尹及长安、万年二赤县令者,每月俸钱为四十贯;他还兼任梁州刺史,每月俸钱为七十贯;又是三州都团练使,每月得使职俸料钱一百二十贯;身为梁州刺史,又有“知军事执刀钱”每月七十贯,此外杂给钱三十贯——也即是说他光是从朝廷度支司那里,每月就能得俸钱三百三十贯钱,一年即是约四千贯钱,就这还不包括所谓实封一百户和就任兴元府少尹、梁州刺史在当地所得的职田米。

如今又来了每年五万贯的“杂给用钱”,我去,怪不得那马璘能在京师花二十万贯钱来修治中堂。

终于,终于,那时当集贤院正字,一个月俸钱六贯,还要靠阿霓脂粉钱补贴家用的时光,一去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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