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辩难西朝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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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便清清嗓子,“因回纥人持刃杀妇人在前,又企图持刃杀我身边这小婢,也是那死去妇人之女,我为救小婢,杀那回纥,按唐律应勿论(不追究任何罪责)。”

这时窦参突然发话,“高正字既娴熟律法,应知官私奴婢等同牲畜......”而后他顿顿,又对高岳说道,“有御史来报,说此小婢母之死,其主人已得到胡商赔偿,故而不诉。”

“中丞!”高岳突然正色说道,接着对着窦参拜倒,“没有人命,能等同于牲畜的。”

窦参叹口气,不再说话。

“即便是牲畜,有人夜入盗杀主人牛者,主人杀之,勿论。”

薛蕃和刘逎冷笑起来,指着高岳和郭小凤说,“可这小婢主人已接纳赔款,怎轮得到你和郭虞侯来杀?”

这会,郭小凤满背脊都是害怕的汗水流下。

没想到见义勇为,杀个行凶的蕃子会惹来本朝人这么凶狠的攻击。

“唐律明言,歹人若持刃致人伤死,即便是旁人也可捕系起来,扭送官府。我和郭虞侯正是如此——唐律又言,两相殴伤,后出手而有理者,勿论。”

“对啊,所以你和郭虞侯应该捕系他啊,可以用不杀死他的手段制服他啊,高正字你夺下对方兵刃后,不可以只斫腿斫手,让他无法动弹再扭送官府秉公处断吗?这下重手害了人的性命,还说自己无咎?”

高岳眉头一紧,心想X的这套说辞怎么感觉格外熟悉啊?让我空手夺兵刃不说,还让我只斫腿斫手,还不能让他死,你当我练过独孤九剑呢!

好在他前段时间写判文时,也在熟读唐律,便直接报出理由来,“歹人若持兵杖拒捍,杀之勿论”。

薛蕃和刘逎这下彻底哑口无言。

郭小凤暗地里做出个握拳的手势,喜上眉梢。

御史中丞窦参起身,郑重走到高岳前,低声说,“高正字所说的一切,本中丞已全部让人誊录好,马上日明时分必然送入紫宸殿,请正字在此稍待,不过律法如何,最终还度不过一个圣意——高正字,保重。”

言毕,窦参持着理案的卷宗,和薛舍人、刘给事中二人一起离开了朝堂。

只剩下高岳、郭小凤和那小婢,还坐在那里。

“高正字啊,你说这事最终咱俩会如何?”

“别想了,你的罪肯定要比我重。”高岳还不忘记恫吓郭小凤下。

“哼,大不了去西市独树柳,要不东市狗脊岭。”郭小凤的青皮本色又上来了,“死后还请高正字为小凤写个神道碑文,便全无遗恨。”

他还不知道,原本他父亲郭锻就是想让回纥人突入县廨后,杀了高岳灭口,再斫他一刀(非要害处)来抵消他的罪,可郭锻没想到高岳提前就拉拢了儿子,成功脱逃去了大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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