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开机仪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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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依依的扮演者是林馨如,身着烟罗裙,露出修长的腿,青丝如泼墨般洒在身后,盘成发髻的时候,更是平添几分飒爽英姿的味道,看着很舒服。
还有金成武更是不赖,身着硬朗的侠客服,腰挎长剑,束起头发。
本就壮硕的身躯,此时更是刚硬威武,往那一站,颇具豪侠风采!
至于霍剑花,双眸如水,雍容贵气,他扮演的是皇家太子,气质儒雅英俊,看起来洒脱之中又带有些许高傲,非常符合《独步天下》的这个角色。
在场的记者们,剧组工作人员们,见到这些个貌美英俊的主演,一时都忘记摄像,光是记得在那流口水了!
“咔嚓咔嚓”拍完之后,就有记者对他们进行采访。
“金成武,你演这部电影的动机是什么,你喜欢《独步天下》吗?”
“动机?当然是喜欢啊,如果我不喜欢它,我为什么要来演它呢?我读过这,也很喜欢这,但是我没想到今天我竟然能有机会站在这里,能够成为《独步天下》的主演,很荣幸!”
浓眉大眼的金成武抓起麦克风,用着醇厚的嗓音回答着问题,扮成古装造型的他,这帅气简直就要溢出屏幕来。
“林馨如,请问你对今天的造型满意吗,你认为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吗?”
“谢谢,嗯,我觉得很满意啦,很开心能跟徐大导演合作,希望我们拍摄顺利,平平安安拍完这部戏,谢谢。”
徐克得意的很,看来选角没错,李故云的眼光也很棒。尽管他对原著没有作者本人那么了解,但如此看来,这个阵容应该不会错,甚至可以拍得很好。
而且现在这些演员的名气就目前来说还不是特别大,片酬好谈!
整部电影的预算大概在一千五百万,因为是仙侠,需要动用的特效并不少,如果钱不够,那还可以再加。
不过在摄像机里留下这些演员的优秀容颜之时,有个陌生男人误入进来。
然而跟金成武还有霍剑花他们对比,记者们不仅惊呼:“我草!”
这个路过的家伙帅的离谱,当他们查询关于这个路人的资料时,这时才有人指出:“这他妈不是握不住的光嘛?”
“我说怪不得怎么那么帅!”
“原来是作者本尊啊。”
“作者为什么不参加娱乐圈啊,哪怕是演个片儿也好啊!”
台下之人议论纷纷,顿时话题的焦点从这个阵容转变到李故云身上。
……………
结束发布会后,剧组的人来到酒店开饭局,作为开机前的庆祝。
酒饱饭足后。
《独步天下》算是正式开拍!
不过与此同时,李故云上传最后一章的章节,并写下完结感言,连载已逾九个月,三百万字的《独步天下》,在今天总算是正常完结!
很快章末读者说里,就有999+的评论,表达出对这的不舍。
“江湖路远,侠义长存!”
他将新书《凡人法则》的前三章以邮箱内投的方式发给烛龙。
“可以签约,加我企鹅。”
烛龙很快给他回信,其实他看着开头觉得有点纳闷,这的风格节奏跟《独步天下》完全不同,怎么说呢?感觉有点慢,主角不是莫高辰那种杀伐果断,近乎于无敌的人设,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看起来基本没什么亮点的角色。
他是想问下李故云为什么要这样安排的,但也不好多说什么。
烛龙无条件信任李故云。
光论写作方面,他感觉自己甚至没有李故云了解得多。
与其说是编辑,但他觉得,李故云这文化素养是完全可以吊打他的。
“您觉得有什么问题吗?”沉思中,李故云的消息忽然弹出来。
烛龙回道:“你要尝试新风格?”
李故云发了个笑脸:“是的,这次想换个口味,《独步天下》我也不打算出第二部了。”
烛龙:“没问题,打算什么时候发书,到时候提签跟我说就行。”
李故云回了个玫瑰:“我先存够二十万字,差不多下个月就能发书。”
烛龙:“可以,到时候敲我就行。”
其实李故云也知道烛龙的想法,这本《凡人法则》走得是慢热凡人流,不看前期,就看中后期的数据。
要知道,《修仙传》刚出的时候,据说几十万字都没有签约。
可见前期剧情是个如何的框架。
而《独步天下》,开头的时候,几乎把期待感拉到极致,这本《凡人法则》也有期待感,但用的方法不同。
《独步天下》整体文采斐然,主角蕴含着绝对的自信,还有武力,在跟反派对决的过程中,也丝毫不掉智,更将他本人的人设烘托得幽默且风趣。
没有人不会不喜欢这样的角色。
《凡人法则》相对来说,就略显平淡,但不是那种普通的平淡,而是你嚼下去,初感无味,但很快就回味无穷,有股恬淡回甘的味道,萦绕在舌尖。
情绪来得没那么直接,只要细细品味,才能体验到其中的滋味。
这种笔力不是随便就能写出来的,是李故云笔下数千万字积累出来的!
咳咳……
当然还有脑海里金手指的原因啦。
不过现在他已经在考虑,《凡人法则》未来的影视剧应该怎么选角……
主角没有莫高辰那么帅,相对来说只是普通人里长得还算可以的那种,所以演员自然不能长得太出众。
至少不能是李故云这样的。
不过还有动漫改编权也是需要考虑的,这个版权一直没人联系他卖出去。
如果能做成连载漫画,那也能得到一些零花钱之类的收益。
哎!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李故云懒得想太多。
时间到了傍晚,不知为何,每到这个时候,心底里就会有股沮丧的感觉。
或许是他觉得,自己跟都市里的车水马龙格格不入,喧嚣的市场,迸发出蓬勃经济的cbd……
其实并不太适合自己。
如果让他选,市井里的草木繁花,也许更能让他觉得有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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