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灵官(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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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余君?”
周礼有些疑惑,对于前朝的历史他是更不知道了。
令行简在一旁解释道:“邹余君乃是大理延平二十三年的进士,任南江府按察使,吏部尚书,追赠太子太保。史书评其:勤于检身,疏于防人,如金未爌,如玉未凿。”
介休土地继续说道:“正是此君。邹余君每到山下,则脚重若千斤不得上。其自认为人持慎,未尝短于人,乃向好友询其故。”
“友人曰:子之靴,革物也,神必恶此,盍易之?”
“于是邹余君脱掉皮靴,易布靴,便可以正常登山。既谒庙,邹余君却见神像旁有鼓,革鼓也!
邹余君诘神曰:‘我革其靴,神恶之,宜矣。神胡革其鼓,庸有说乎?厚责于人,而薄责于己,彼非神也,庸人也!’”
“言未己,鼓即从架上滚落,直至山脚后便失去了踪影。”
周礼仍是不解:“那这鼓跟山神的关系是?”
介休土地继续解释道:“此鼓受百姓香火而生灵韵,乃是大华山神的灵官。因邹余君以理屈神,灵官被逐出大华山。于是灵官随邹余君三年,欲伺其短。三年后新朝起义,邹余君殉职,灵官遂不见。上仙所问,以鼓为化身的地祈,小神所知的便仅此一位。”
令行简听罢接话道:“此事下官也有所耳闻,记载于野史当中。相传邹公下山后经常能听到鞭声铮然,有时在日中灯下见其影举鞭欲击,而卒莫之击。邹公为人持慎,虽旷途暗室,亦不敢做苟且之事。即便是路边野井,邹公取饮,亦取钱予之。想来这灵官欲伺其短,应是无法如愿。”
周礼皱眉思索:“照此说来,这灵官罚人,必伺其短。若这鼓妖真是大华山灵官,那他吃人扒皮,难道城隍不管吗?”
介休土地摇头叹曰:“这类地祈有些特殊,乃是百姓香火赋予的超凡神性,有着地域的特殊性,只要它不违背自己原则,阴司也无权处罚。就算是被吃的人罪不至死,下一世再投胎一个好人家便罢了。其实大华山的灵官如此,与前朝严酷的律法脱不开干系。”
令行简闻言问曰:“难道是‘非礼’罪?”
介休土地点了点头。
所谓“非礼”,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随着法圣付江洲羽化,在理朝后期,各类不合情理的法条不断颁布,事无巨细。
而“非礼”一罪,便是由几个大儒提出,颁布实施。
虽然理朝法家占了主导,但是儒学依然渗透在读书人的骨子里。
此罪一出,简直变成了一个大箩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家世大者,往往聘请能言之讼师,以诡辩颠倒黑白,扰乱序法。
口拙者无法自辩,往往反被判刑,重者立绞!
周礼听了令行简的解释,瞬间就明白了。
这大华山灵官是由百姓赋予的神性,以当时的律法为凭据来做惩罚。
而“非礼”罪,可轻可重,全看灵官的心情。
虽然现在新朝已经废除了这项律法,但是大华山灵官却依旧秉持着自己的神性,而阴司也不能因此处罚它。
周礼对此颇有些无语。
这不就是拿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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