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朱标的那句遗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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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保密的需要,茹瑺送来的密奏不能外传,相应的事件也被暂时封存起来。

胡濙听闻传召,匆匆赶向后湖。

太后吕氏看着眼前的场景,眼神中充满了欣慰与安宁。

简单的土灶,简单的食材,简单的日子,这里没有什么帝王,皇后、妃嫔,没有那么多规矩,只有一家人其乐融融。

虽然有违礼制,比如淑妃骆颜儿笑竟露齿,宁妃喝个茶也不知道遮挡一下,贤妃还敢往朱允炆碗里夹菜,马恩慧竟还抢走了朱允炆的鸡翅,朱允炆也不以为意,还特意给她挑了更多鸡翅……

礼制?

去见鬼吧。

吕氏想起了朱标,曾经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当年的日子里,不也有偶然放纵,违背礼制的时候?

可终归是违背的不够多,留下了无尽的唏嘘与遗憾。

“母后,尝尝这个味道如何。”

朱允炆清楚吕氏向佛,不吃荤腥,便特意准备了炝了一些青菜,盛在碗中端了过去。

吕氏接过之后,心中暖着,但却板着脸,道:“哎,你幼年时循规蹈矩,尤重规矩,这御极乾坤之后,倒放肆了许多。莫不是高位无人节制,有所涣散?”

听闻此话,马恩慧、骆颜儿等人都慌张起来,连忙起身请罪。

不得已,朱允炆也不得不起身,尚未请罪,便听到吕氏道:“劳逸结合,方可行远,张弛有度,方可长盛。怕是这礼制让你也难以喘息吧,免了,只是日后这种事,可不得多为。”

朱允炆微微皱眉,询问道:“母后说‘也’,是什么意思?”

吕氏摇了摇头,叹息道:“不必多问,倒是观你这两年施政,确实做到了仁、明、勤、断,想来太祖皇帝与孝康皇帝,皆可宽慰了。”

孝康皇帝,即追尊朱标的称号。

仁、明、勤、断,这四字诀,是朱元璋传授朱标治国理政的精髓。

仁,以仁治国,施行仁政。

明,以史为鉴,兼听则明。

勤,以政为主,勤勉不辍。

断,明断是非,当断则断。

事实证明,朱元璋虽然在“心理”与“人格”上有很多缺陷,但他对自己的缺陷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他虽然做不到仁,但却要求朱标一定要仁慈、行仁政。

对于很多大臣而言,朱元璋不是一个好的君主,不是一个好的皇帝,但对于大明的百姓,对于朱标等人而言,朱元璋是一个负责任的君父。

朱元璋不把官员当官员,却把百姓当百姓,把儿女当儿女,把亲戚当亲戚。

历史书记载了无数朱元璋的暴行,也肯定了朱元璋无人可否定的功业。

只是,他太严苛了。

朱允炆深深地看着母后吕氏,她的眼底隐藏着对过去的畏惧与不安。

陡然之间,朱允炆想起朱标临死之前说的一句话:“我之死,徽为之也,勿忘。”

意思就是说,我朱标之所以死了,是那个叫詹徽的人做的,你不要忘记了。

当年朱允炆只有十五岁,在心底记住了这位“杀父仇人”。

詹徽何许人?洪武十五年中秀才,之后就成为了正七品都察院监察御史,没错,就是秀才。一年之后,升任正四品佥都御史,之后不久,又被提拔为正二品左都御史。

一年半的时间里,从正七品飞升正二品,如此升迁速度堪比后世天舟级快递。

这还没算完,洪武二十三年六月,詹徽兼任吏部尚书。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加衔太子少保(辅佐朱允炆)。

只不过此人手段狠辣,与朱元璋一样喜欢酷刑、重刑,多少有点臭味相投,物以类聚的感觉。

洪武二十五年,朱标与詹徽一同御审了一件死刑案。

朱标认为主犯罪不至死,詹徽认为按照朱元璋的规定,那就得杀了。

朱标竭力反对,于是这件事闹到了朱元璋那里。

朱元璋愤怒至极,对朱标说了句“竢(si)汝有天下为之”的话,翻译过来就是,你想施行仁政,你想改老子的规矩,等你当了皇上再做这件事吧。

隐含的意思就是,你是不是现在就想当皇上了?

朱标畏惧至极,之后返回东宫,之后重病不起,之后留下遗言,之后……死了。

十五岁的朱允炆没有多想,但在内心记住了杀父仇人——詹徽。

事实上,朱允炆也为朱标报了仇。

蓝玉案中,朱允炆与詹徽一起审问蓝玉,蓝玉因不满詹徽咋咋呼呼,一副小人的嘴脸,就说了一句“你不就是我的党羽吗?”

于是朱允炆抓住了机会,命人拿下了詹徽,之后,詹徽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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