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二章 说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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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女孩子心目中的偶像就是诗人作家,因为诗人最浪漫,所以诗人特别受欢迎,尤其还是年轻英俊的诗人。

这个时候的文坛很像是春秋战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缩减版,孔孟老庄影响的是几千年的中国,可谓源远流长。而民国的新文化运动,更多的是像《红楼梦》那样,很快达到一个巅峰,然后就是断层。后来的什么反思文学寻根文学改革文学不过是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做不得数。

就像李若凡在后世见到的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难道这些都是突然出现的?当初成千上万的企业工人失去岗位说是要舍小家为大家,可是偏偏僵尸企业都是吸血的巨无霸,当初引进外资简直就是当祖宗大爷伺候着,简直就是宁与外贼不与家奴。可是那些应运而生的小说都是百分之一百二的歌颂!

所有低于生活的作品都是没有生命力的。杜甫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直面惨淡的盛世,张养浩被后人记住就是因为他说出了兴亡百姓苦,孔子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说出了苛政猛于虎。

当然,李若凡甚至生出了一些别样的念头,能够和这些大师俊杰对话,来民国岂不就是最大的收获?

陆小曼看到李若凡似乎看着林徽因发愣,笑着打趣道:“林家妹子可是名花有主了。”

其实陆小曼心里是有点半含酸味的,女人的心理有时候很奇怪,譬如她现在和徐志魔在一起,可是曾经徐志魔是没有追求到林徽因的。这样说起来,岂不是自己不如林徽因?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女人是不会真正服气另外一个女人的。

林徽因脸色微红,李若凡这样盯着一个陌生女子打量是不太有礼貌的,可是瞧他的眼神似乎并没有那种意思。林徽因见过太多倾慕的目光,但她心目中的另一半必须是有才华一心一意的,徐志魔无疑只符合一半。

事实上,林徽因很像是现在的学霸,这一年会和梁启超先生的公子一起去费城留学,经过四年的爱情长跑才在拿大渥太华的中国总领事馆举行婚礼。

本来去留学准备学的是建筑,结果建筑系不收女生。林徽因也是厉害,转学美术系,选修建筑系,但也是从这一刻起,林徽因慢慢的忘记了她的小说散文和诗歌,所以她的全集恰好分成差不多对等的两部分,这在当时其实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位。

李若凡笑道:“是梁任公的公子吧?准备去美国留学?不过我可是听说宾夕法尼亚大学是不收女学生的。”

林徽因先是说了句不要乱说,接着听到李若凡的话有些诧异。其实,所以愿意去美国留学,也有避开徐志魔的一部分原因。和梁思成一起进入建筑系是因为家里的意见,一个专业可以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梁思成很有才华,但在林徽因50岁去世后娶的第二位妻子无疑是没有眼光的。

但林徽因惊讶的是她准备去国外学建筑的事情其实根本没有外人知道,李若凡是从何得知的。当时正是新文化运动红红火火的时候,作为民国才女,林徽因未必那么心甘情愿的放弃北平的一切漂洋过海。

李若凡说完就有些后悔,说不定会改变林徽因的打算吧。这个可不好。

林徽因道:“你也在宾夕法尼亚留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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