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都不是好人(2 / 2)

加入书签

看着少女不断后退,魁梧壮汉露出凶神恶煞的神情,伸手封住了少女的丹田,将她搂在怀中,对着躺在地上挣扎的俊逸青年猖狂大笑。

杨天默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没有丝毫出手的意思,正准备绕道而行,突然听到女子一声凄婉的尖叫,身子不禁微微一顿。

魁梧壮汉搂着脸色煞白的少女,跨步来到俊逸青年身前,狞笑一声,正要动手,突然间身形暴退十丈,还没来得及有其它动作,庞大的身躯就直挺挺的倒了下去,生机全无。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劫匪一阵慌乱,几名灵元境劫匪壮胆凑近了一看,只见魁梧壮汉的眉心处,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细微血洞。

几名灵元境劫匪眼中被恐惧填满,相视一眼,拔腿就跑,向远处的密林涌去。

能够拥有瞬间斩杀老大的对手,绝不是他们能够抵挡的。

少女不知其中缘故,恍惚片刻,才知道劫后余生,哭着起身,跑到俊逸青年身边,小心的将他扶起,看着血肉模糊的胸口,心疼无比。

侥幸捡回一条命的青年缓缓吸了一口气,扯出一个笑脸,艰难道:“晴儿别担心,死不了的。”

收回了鬼仆蜂王,杨天看那名俊逸男子气息开始衰落,露出颓败迹象,微微皱眉,将修为隐匿到灵元境初期,牵马走了过去。

俊逸男子眼神本已浑浊不堪,看到杨天后露出一抹精光,没有现破绽后才恢复死寂神色,不过一只手轻轻搭身边的长剑上。

杨天蹲在他们身前,右手一翻,取出一枚丹药,在少女警惕的眼神中,青褐红色的丹药塞入俊逸青年的嘴里。

清凉入骨,暖流涌向四肢百骸,俊逸青年心中一惊,眼前这个穿着不俗,出手却极为吝啬的少年,到底是何人?怎么会有玄阶中品丹药在身?

看着俊逸青年脸上开始恢复血色,杨天站起身来,淡淡道:“在下杨辰,敢为姑娘可是正阳郡木家人氏?”

木晴微微一愣,随即想起自己的尖叫,脸色微红,柔声道:“小女子木晴,见过杨公子,这位是正阳郡何家嫡子何青云。”

听到泄漏身份,何青云脸上闪过一抹阴霾,不过隐藏很深,原本松开长剑的那只手,紧握剑柄,一手压在血肉模糊的胸前,轻声笑道:“感谢杨公子救命大恩。”

杨天摆摆手,道:“举手之劳,不必在意。”

木晴虽然出身世家,不过家内有几位兄长支撑重担,轮不到她去亲历风险,心思相对单纯,对于人心险恶的认知,仅限于大门高墙内被父辈兄长们当作谈资笑语的道听途说,感触浅薄,因此,丝毫没有察觉何青云的几次微妙反复。

当然,更看不破杨天无迹可寻的伪装。

见何青云似乎难以起身,杨天问道:“要不要在下护送二位?”

木晴本想点头答应,何青云却摇头道:“此处离正阳郡不远,我已经捏碎传讯玉牌,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前来接应,就不劳烦杨公子了。”

木晴本想说些什么,但见何青云眼神坚毅,执着己见,也不好再说什么。

杨天淡淡一笑,深深地看了何青云一眼,起身告辞,向不远处的枣红马走去。

木晴正要再次道谢,蓦然瞪大眼睛,只见杨天刚走出几步,就被一道剑光,洞穿了后背,向前飞出去,扑地后再无动弹,多半是气绝身亡。

她转头,痴痴望向何青云,满眼惊骇。

何青云冷漠道:“这个杨辰,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你我落难时现身,十有**是和那些劫匪一伙的,存了放长线钓大鱼的企图,晴儿,你涉世不深,不知人心凶险,这类亡命之徒,心思歹毒,万一被他们得逞,后果不堪设想,退一步说,即便他真的是好人,我们宁肯错杀,也不可错放。”

何青云见木晴仍是心有余悸,眼中温情流转,柔声道:“我若死在这里,你怎么办?我不舍得死,要死也要送你回家才行。”

木晴泪水决堤,扑入何青云怀中,对于那名杨天的死活,已经不再如初见惊变时那般在意。

生死之间,患难与共,过惯了闲适生活的少女,有几人,经得起敌得过何青云这种情景下的甜言蜜语?

三言两语,足以打动人心了!

何青云抱住她的娇躯,则是嘴角冷笑,眼神淡漠。

显而易见,这位恩将仇报的何家子弟,修为不俗,花丛摘花的本事,也一样深厚。

不过这幅温情画面,给几声咳嗽打断,何青云在遇见杨天后,第一次流露出惊惧。

杨天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喃喃道:“做好人真累,怪不得瘸老头说欲求大道需无情,果然没错。”

见杨天面无表情走来,何青云笑脸牵强,气势全无,嚅嚅喏喏道:“杨公子不要见怪,是在下行事唐突了,只不过在下身份敏感,出行在外,万万不敢掉以轻心。”

何青云见杨天一脸平静,连讥讽表情都没有,心知不妙,赶紧亡羊补牢,道:“我何家乃是正阳郡第一大家族,我可以弥补,给你一份大富贵,杨公子身手卓绝,天纵之才,有我何家扶植帮衬,一定可以飞黄腾达!”

说话间,何青云一只手又握住长剑。

不见棺材不掉泪。

杨天耻笑一声道:“来,再试试看能否杀了我。”

这一刻何青云出手也不是,松手也不是,尤其是在木晴面前,羞愧愤恨难当。

何青云羞愧,而木晴则一脸呆滞,坐在一旁,心冷如坠冰窖。

杨天冷笑一声,眼中杀机弥漫,右手一挥,镇天印在何青云头顶显化,只听“嘭”的一声,何青云整个人就陷入地面,头颅和四肢一同炸裂,好似给人用大锤砸成了一块肉饼。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