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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就是漏!”

沈三哥顿时一个激灵,眨眨眼满是困惑。

“这是这位仙子留存在世间唯一的一张照片!”

“我拍胡先生的日记,就只为了这张照片。其他的,都不重要。”

金锋目光沉凝处,眼瞳星海翻滚,绝世滔滔。那是永生永世也无法抹去的记忆。

“这个老外是阿萨德兰。斗牛士王室王储。这个是汉斯国冯恩徳伯爵。”

听到这两个的名字,沈三哥禁不住吃了一惊。

“照片上还有一个人!”

金锋探出食指遥指阿萨德兰身边!

沈三哥瞪大眼睛死死盯着照片。在阿萨德兰和冯恩徳两个老外的中间,有一个空白之处。

很显然的,这个空白处原先是有一个人的。只不过这个人却是不见了。

民国时候照相不会像今天一样需要排列整齐,还占什么C位。不过这个消失的人却是叫沈三哥费解。

“这个人是谁?”

“你猜!”

顿时沈三哥就笑起来:“锋儿。你还跟我开这种玩笑。”

金锋将照片放进密封袋慎重揣进内包,轻然一瞥沈三哥,指指自己:“我!”

噗!

沈三哥哈哈大笑:“哟,感情锋儿还是从民国过来的豪主。牛逼!”

话刚说完,旁边一个阴测测的男声响起:“这位先生好气魄。一亿四就为了拍一张民国老照片?跟我赌气呐。”

说话这个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无论穿着还是打扮都是一身的大派头。

光是那手上的皇家橡树陀飞轮就足以证明他的身家。

这个人叫朱强。新晋富豪。曾经在一天之内甚至还登上过第一富豪的头把交椅。可惜后劲不足,当天收盘首富也就没了。

前不久举世无三的成化斗彩三秋杯中的一只突然现身魔都,成交价2.8亿。

据说,就是这位坐过一天首富宝座的朱强拍的。

十月初,康熙十二花神杯包佣金抽头1.5亿,也是这位土壕买下来的。

新晋富豪都有一个喜好,那就是买东西。

什么好的,什么贵的,看上就拿下。

富贵之后就要往文化层挤,这是每个富豪都必须经历的过程。

胡适先生是举世公认的大文人,他的东西,自然是最具文人价值的。

本来朱强想着四千万就能把这包日记照片和剪报拿下,一可以彰显名声,二则能凸显逼格。哪知道,半路上却是杀出个程咬金,直接将自己拍没了人样。

这也难怪朱强会没好脸色!

金锋抬手拿起一册日记本翻阅起来,嘴里漠然说道:“钱不钱的倒无所谓。我这个人,别的也没啥本事,就是有点钱。都不知道怎么糟践才能花得完。”

现场一帮子拍卖行大佬各忙各的不敢吱声吭气。暗地里笑出了猪叫。

难逢难遇有人送脸上门给金锋打,自己可不能坏了金锋的雅兴。

金锋戴着口罩叫人无法看清他的脸,他说话的口气太大。那朱强首富当即就沉下脸来。

做过一天的首富那也是首富。在精神层面上,早把自己当成了真正的首富。

首富,自然是有脾气的。

朱强呵呵抽笑两声:“那么有钱,就把这张照片留着,其他东西当废品卖了呗。”

“装什么装。”

金锋压根没给朱强一个正眼,轻描淡写说道:“我就是收破烂的,自己卖给自己多没意思。不如我把胡先生的日记捐了。”

听到这话,朱强咯噔一下。随即哈哈笑起来:“我还真不信,你舍得把这些捐了。”

“一亿四呀!”

金锋轻漠冷冷回了一句:“我钱多烧得慌。”

打了个响指,金锋轻声说道:“乌老板。胡先生的日记我捐给保利!”

保利老板顿时在远处恭声应是。

而旁边的朱强却是噎得说不出话来,站在那里走也不是流也不是,浑身就跟有十万只蚂蚁在啃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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