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什么时候喜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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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随时都会死去的人,是没有资格接受别人的感情的。

那个时候的叶雅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只是意识到自己终于学会喜欢一个人,并且这种喜欢不需要得到对方的认可,因为喜欢就是喜欢,与你无干。

但是她当时其实无法理解轩轶为什么无法接受她,因为叶雅也清楚地感知得到轩轶是喜欢她的,换句话说,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男人不会喜欢她。

她好看,聪明,乖巧,身份高贵,并且不盛气凌人,是真正意义上的高岭之花,这个世界上最尊贵的公主殿下。

就算这些她什么都不是,两个人在须弥山上相依为命互相保护的七天下来,即使不喜欢,也会变得喜欢起来。

但是对方不接受。

“我现在终于知道了。”最后打破沉默的人是叶雅,蓝发的少女表情安静,容颜静美而精致。

叶雅当然是难得一见的美丽女子,这种美丽只是在夕影那种颠倒众生的容颜之前才会显得黯然失色,但这并不意味着叶雅长得不好看。

其实叶雅长得超好看的,否则也不会让当初第一眼看到她的妖妖感到自惭形秽。

但是现在,面对于夕影,叶雅虽然不至于自惭形秽,但是她必须承认,自己比不过对方。

无论是容貌,无论是身份,还是说实力,再或者说和轩轶的感情方面。

叶雅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会有完败的这一天。

轩轶笑了笑,抬头看着叶雅:“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吗?”

轩轶对于叶雅,从来没有说过喜欢。

当初在兰阴城的那次相见,叶雅曾经扔过轩轶一个非常直的直球。

那就是——我依然像两年前一样喜欢你,你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曾经喜欢过我?

对于这个问题,轩轶选择了避而不谈。

他只是说,每个少女在叶雅这个年纪,总会试着喜欢一两个优秀的男孩。

然后将他们遗忘,等到自己成长成熟之后,再去找新的适合自己的终生伴侣。

有些东西,作为回忆要远比强求更加美丽。

但是这一次,轩轶终于有资格平等地站在对方面前,谈论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因为轩轶现在真的是奥斯帝国的皇子殿下,无论他是不是要迎娶以为霓凰一族的少女——如果存在这个少女的选项的话,这个人必然就是妖妖,必然就是夕影。

但是夕影在那次交谈的最后,明确对这个选项表达了拒绝的意思。

她暂时性地拒绝,因为当妖妖变成夕影,尽管当初的女孩依然站在那里,只是说在一夜中成长许多,但是她的心境却不再是当初妖妖的那种心境。

她还是很喜欢轩轶,如果不喜欢的话,就不会在那里给少年讲那个漫长的故事。

但是同样,曾经小时候口口声声说要做轩轶新娘的妖妖,在一夜之间长大之后,却拒绝当轩轶那个在族群盟约中的太子妃。

而明明如果轩轶真要在霓凰一族中挑选妻子的话,那个人其实已经必然是夕影本身。

但是夕影提前拒绝了。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逻辑,但是其本质上,就和当初轩轶在须弥山上拒绝叶雅是一个原因和道理。

叶雅看着轩轶那张其实已经越来越好看的面容,然后摇了摇头。

虽然说轩轶原本就不难看。

但是随着时间的沉淀和阅历的增长,少年逐渐从当初那个暗星的魔崽子,一点点成长能够担当这个世界的男人。

就好像他可以为了妖妖,一路从青安城来到了霓凰一族的祖地。

“我不知道。”叶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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